自我否定恐釀悲劇 這些人當心憂鬱症上身

要一個得不到任何關愛的人努力活下來,就好像魚生活在沒有水的地方,絲毫沒有存活的可能。身而為人,至少得有人關心我們的存在,我們才能活得下去,這是生存最基本的條件。

這個關心無關我們的實力高低,還是才能出眾與否,也無關我們是否有過人的智力和亮眼的外表。任何人都需要一段不在乎利害得失、能無條件給予關愛與支持像家人一樣的關係,當然,符合這個條件的不一定是家人。

如果有人在表現「自我」,好比個人情緒、個人主張、個人想法時,總是被硬生生打斷, 或只被當做空氣般對待,他的生命必然就像電力只剩百分之三,即將進入關機狀態的手機。當然,從壽命即將結束這點來看,人命和電池兩者是相通的。不過手機等電子產品即使電力耗盡,也只是平靜地停止動作,然而人類則不同。

恐懼「自我」即將消滅的人,必定用盡各種手段與方法阻止生命走向盡頭。或許不顧一切證明自己的存在,或者賭上生命,因為這是生命最後的本能。有人甚至以僅剩百分之三的電力,奮力挑戰一個需要百分之三十電力的行動,導致僅剩的電力瞬間耗盡,生命化為灰燼,令人惋惜。

能量將耗盡之人 更積極展現「自我」

偶爾聽見某人在面臨心理困境時,仍選擇奮力一搏,盡情燃燒生命,卻在某一刻自我了斷的故事。面對這樣的消息,人們總是難以置信,甚至陷入混亂與衝擊之中。「他原本是充滿生命鬥志的人呀……。」、「他之前可是為新的計畫做好了萬全準備耶……。」 在他們的行為背後,存在著一個人們怎麼也想不到的原因:當「自我」越萎縮、越模糊時, 人們總會想建構一個更偉大、更優秀、更強壯的「自我」,為此付出所有一切,即使賭上性命也在所不惜。

得不到飲用水的人,即使是汙水也得喝,就算可能腹瀉,那也是之後的事了。因為如果不喝汙水,甚至或許撐不到腹瀉那時。當人們發現「自我」正逐漸模糊消失時,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,可能會挑戰自己不敢做的事,甚至出現暴力行為。

看看那些對社會弱勢族群連珠炮般惡言相向、拳腳相向,最後被警方逮捕的歹徒,都是一些被社會孤立、活得自卑委屈的人,這些人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得不到任何人關注的脆弱個體。

他們脫序的行為,令警察、受害人疲於奔命。在他們的世界裡,以為自己越是做出致命的言語攻擊或惡意的行為,越能得到他人的認同與歡呼。於是他們只能在自己的世界裡, 不計一切代價證明自己的存在。這群人正集體喝下汙水,苟延殘喘地延續自己僅剩百分之三的存在感。

然而他們卻沒有察覺,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他人無法抹去的傷痛,甚至是可能奪去他人性命的犯罪。

數年前,德國之翼航空公司的副機長盧比茨,趁著機長上廁所的空檔,從駕駛室內將門反鎖,並故意使飛機墜毀。此一慘烈的事故,導致包含盧比茨本人在內共一百五十人喪生。在事故發生後的調查過程中,發現一手主導該事件的人正是盧比茨,眾人無不感到錯愕。為什麼會那麼做呢?

7為「日間最佳網文儲存所」的縮寫,是韓國歧視女性、外勞等極右翼份子活動的網路論壇。

分析結果一如預期,憂鬱症是主要原因。盧比茨確實曾經因為憂鬱症接受治療,但是憂鬱症並非會使人故意殺害一百五十人的疾病。儘管如此,醫學界仍將日常生活中承受壓力的人或嘗試自殺的人診斷為憂鬱症,也草率地將殺一人或殺一百五十人的人同樣診斷為憂鬱症。

儘管德國航空公司主張過去在選拔機師時所實施的考核,由於有侵害私生活的疑慮,並未進行更深入的精神病歷調查,不過在盧比茨事件後,這樣的說法逐漸失去了說服力。然而我認為,在我們將這次悲劇的主因歸結為憂鬱症精神疾病,並就此展開評論前,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釐清。

各位或許會感到訝異,不過這其實是非常基本的問題:盧比茨罹患的疾病是憂鬱症嗎?是否真有精神醫學上的診斷名稱,可以概括像盧比茨這樣的心理狀態?

淪為疾病大雜燴的憂鬱症

事實上,目前醫學界經常草率地判定患者為憂鬱症。做為常見的精神官能症之一的憂鬱症(低落性情感疾患),必須滿足以下的標準:一整天感到憂鬱的情形持續兩年以上,且符合以下六點中的兩點以上,即為憂鬱症。

  1. 失眠或嗜睡
  2. 食欲不振或食欲異常增加
  3. 缺乏體力或疲倦
  4. 缺乏自信
  5. 注意力不集中或容易猶豫
  6. 感到絕望

這是《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(第五版)》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 Fifth edition, DSM-5)的標準。幾乎全球的精神科醫師及研究人員,都將這套診斷標準奉為聖經,韓國醫師也都根據此標準診斷及開出診斷證明書。

然而即使是同樣被診斷為憂鬱症的人,許多時候他們除了外顯症狀外,並沒有其他特別的交集。這是當然的。診斷標準本身是基於外顯症狀的相似性所制定,與可能造成疾病的心理因素或性格特徵、恐懼等並無關聯。可惜的是,目前並沒有能再次確認憂鬱症的腦生理學、生物學、影像診斷學等檢查方法。

以胃癌為例,必須透過組織檢查檢驗出癌細胞後,才能做出最後的診斷。單憑消化不良、體重減輕等表面的症狀,無法診斷患者罹患胃癌,並給予抗癌藥物。因為類似的症狀可能出現在罹患胃癌的人身上,也可能出現在其他胃腸疾病上,甚至心理疾病也可能造成類似症狀。單憑症狀便判定為胃癌,有可能造成胃潰瘍患者被迫服用胃癌抗癌藥物的情況。若是如此,患者肯定會很驚慌吧?

如果是這種診斷過程呢?發現肝出現腫瘤後,醫師會先檢查腫瘤的性質。如果是癌症, 那是惡性腫瘤,還是良性腫瘤?如果不是癌症,那是血管瘤,還是肝吸蟲等寄生蟲造成的腫瘤?腫瘤必須確實做好檢驗,因為腫瘤類型的不同,治療方式也不同,日後的照護方式也千差萬別。

但是,現代精神醫學卻只根據外顯症狀做出診斷,並且建立了一套診斷系統,使得任何其他因素都無法影響診斷結果。只要外顯症狀相同,就看作是相同的疾病。失業者的憂鬱是憂鬱症;失戀者或失去子女的父母,他們的憂鬱也是憂鬱症;殺害一百五十人的人,只要滿足以上診斷項目,也同樣是憂鬱症。

在判斷是否為憂鬱症時,醫師既不詢問起因,也不追究原因,只以外顯症狀為主要依據;而在確診後,又忽然宣稱憂鬱症是因為生物學上的異常導致,將整套治療完全交由藥物治療。當然也有人在藥物的幫助下,感覺症狀明顯改善,但是藥物沒道理負責憂鬱症治療的整個過程。

出處/大紀元 作者: 鄭惠信 譯者: 林侑毅